北京市政府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
发布人:北京市商委物流发展处 发布时间:2010-2-24 阅读:416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9〕8号)精神,促进北京市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,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月29日印发了《北京市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》(京政发〔2010〕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《实施方案》确立了振兴目标。保持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,到2011年成为本市的支柱产业;扶持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,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都市型现代物流体系,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;发挥物流枢纽的吸引辐射作用,实现高端物流业务集聚发展,使本市成为具有区域和国际影响力的物流中心城市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。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物流基地功能。二是完善城市配送网络,建立应急物流体系。三是引进、培育品牌企业,加快结构优化调整。四是推进工商企业和物流企业联动发展,提升物流发展的社会化程度。五是强化区域深度合作,拓展物流业发展空间。六是打造三大平台,建立物流业发展的支撑体系。“三大平台”即政策、科技和信息支撑平台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了5项保障措施。一是加强组织协调。二是编制本市“十二五”期间物流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。三是加大政府对物流业调整、振兴、创新的资金支持。四是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。五是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。